更新时间:2014-09-16 点击:10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我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安排
秋冬季农业生产是农资购销旺季,同时也是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的多发时段。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突出重点,及早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实施,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秋冬季行动期间,各地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兽药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的监督抽查,加大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严查大案要案。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并适时曝光违法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机制,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作用,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做好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等工作。
三、认真总结,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
各地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中,要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并认真总结,提出建议。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按时报送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同时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侵权假冒查办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4〕6号)的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统计并上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10—59192678,传真:010—59193157,电子邮件:nybdjb@agri.gov.cn。
附件:
1.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