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基础工作的通知(陕粮办执〔2019〕10号)

来源: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04 点击:1317

发布单位: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9-03-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粮办执〔2019〕1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陕西粮农集团: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基础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基础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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