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7-09 点击:985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要求,为确保遴选工作合法合规,遴选结果公平公正,省局确定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作为“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实施主体,具体负责企业上报材料的接收、初审、现场考核(抽查)、遴选评审和管理工作。具体遴选及管理办法由省粮食行业协会另行通知。请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宣传,配合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做好相关工作。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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