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粮食系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粮食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晋粮办人发〔2018〕27号)

来源: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6-08 点击:1666

发布单位: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粮办人发〔2018〕2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局、局直各单位、山西粮油集团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省粮食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全省粮食系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粮食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度全省粮食系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粮食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全省粮食系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粮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山西建设的重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落实“两个安全”和“平安机关、平安粮库、平安工地、平安校园”等重点,加强综合管理,提高全系统综治工作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新时代确保粮食安全,推动粮食事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系统综治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各级粮食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分析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粮食建设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加强党的领导。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粮食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从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和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突出行业特点,围绕“两个安全”,切实推动平安粮食建设取得实效

  3、围绕“平安粮库、平安工地”,抓好“两个安全”。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把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坚决措施,全面消除隐患。要加强粮库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施工意识;要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在制定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时要提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防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围绕“平安机关、平安校园”,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内部综治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突预防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反恐防恐等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要积极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能力,及时处理信访事项,有效防止非正常上访。要加强警示教育,预防和防范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围绕“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加强服务管理。各级粮食部门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职工中的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点青少年、艾滋病等特殊人群和组织煽动聚集上访、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加强排查,摸清底数,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服务管理、困难帮扶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案件。

  三、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在做好粮食系统综治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

  6、切实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挥职能作用。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预防、推动调处粮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要健全调解组织、制度,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信访工作等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专业化、行业性调解工作。要强化对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措施,压实责任,推进有效化解、妥善处置。

  7、切实在参与平安建设维护公共安全中发挥职能作用。各级粮食部门要积极推动各单位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维护公共安全的相关任务、措施。在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排部署安保信访维稳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面治安防范。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各级粮食部门党员干部参与甚至组织黑恶势力,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营造全系统法治和谐环境。

  8、切实在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管理中发挥职能作用。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严把政治方向关、舆论导向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统筹各类媒体资源,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舆论强势,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的管理,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负面舆情或网络炒作事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粮食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9、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粮食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人员更替情况及时调整。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各单位要与驻地综治部门签订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完成好各项日常工作任务,并配合驻地综治部门做好检查指导等工作。

  10、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各级粮食部门党委(党组)、党支部要将综治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常,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综治和平安粮食建设相关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监督,逐级实行综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1、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53号)精神,在班子成员中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并认真履行综治责任。要加强对本单位和本辖区粮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综治工作、平安粮食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调动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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