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64号)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09 点击:1241

发布单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4-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市监发〔2019〕16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物价局、盐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

  现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同时要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13号)精神,尽快制定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的单位要将计划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未制定计划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要求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报送省局信用监管处,同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要及时将调整内容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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