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名单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6-11 点击:1586

发布单位: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6-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农质发〔2014〕31号),我厅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宁波市北仑区等16个创建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浙江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16个创建单位均达到考核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这件省政府为民实事,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通过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训指导,提升生产主体对追溯平台运用的应知应会能力。要充分发挥并有效借助媒体力量,主动宣传报道追溯工作中的地方特色和典型做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基地、进超市等系列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附件: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名单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8日

  附件

  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名单

  宁波市北仑区、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洞头区、文成县、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秀洲区、绍兴市越城区、新昌县、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游县、台州市路桥区、临海市、青田县、缙云县、庆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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