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西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5-11 点击:1376
各市粮食局:
近年来,按照国家粮食局及我省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各市粮食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已全部建立,为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科学引导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保持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强化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效率,根据局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食市场监测工作
粮食市场价格是反映粮食供求形势的晴雨表,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市场监测工作对科学分析和研判粮食市场形势、实施粮食宏观调控、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决策依据的重要作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开展粮食市场监测,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粮食市场监测是《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做好粮食应急工作的基础,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一项重点考核事项。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粮食市场监测工作职责。
二、完善粮食市场监测点
为科学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监测信息的代表性和报送工作的连续性,各市对本地确定的省级粮食市场监测点要及时跟踪,对不能按时报送监测信息的监测点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原则上省局布设的监测点应同时作为各市的监测点。目前,国家粮食局已开发了手机客户端软件,粮油市场监测可在手机客户端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的全部流程,手机客户端数据与网页版(PC端)自动同步,各市要指导本市国家粮食市场监测直报点及时下载使用。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和使用教程请到“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内置论坛或微信公众号“一统粮油”中下载。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内的客服电话(010-63906287)反映。
三、做好粮食市场分析和信息服务
各级粮食部门要在认真开展粮食市场监测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粮食市场形势,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和政策措施建议,每月上报不少于2篇市场监测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要紧扣当地市场实际,不仅要有数据对比分析,更要深入分析数据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提高市场监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统一报送至sxslsjtkc@163.com,报送格式“市名+市场监测报告( 期)”。省局将对报送的分析年终统一进行评比打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要定期发布粮食市场信息,科学引导粮食市场流通。对承担监测任务的粮食市场监测点,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点的指导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点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监测任务,统一采价口径,使信息员掌握监测方法和网上直报流程,确保及时、准确报送粮食市场监测信息。监测点所在地粮食部门要对监测点报送的市场信息严格审核,如发现数据不实不准,要立即通知监测点查明原因并予以更正。
各市在开展粮食市场监测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我局调控处反映。
山西省粮食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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