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提高粮食市场和流通能力的实施意见(豫粮文〔2020〕132号)

来源: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7-27 点击:1161

发布单位: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7-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豫粮文〔2020〕132号
实施日期: 2020-07-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扎实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统筹融合、问题导向的原则,突出优势,补齐短板,防控风险,着力提高粮食流通能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二)目标要求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力推进粮食购销储备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夯实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购储加销”有机衔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粮食收储、质检、流通、应急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储备设施更加完备、效率效能更加明显的目标,全面提高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二、推动改革创新

  (一)积极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意见,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区域粮食安全能力为目标,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积极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发挥好政策性粮食收储托底作用,继续完善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并重的粮食收储体系。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收储政策,规范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售粮者合法权益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加快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促进粮食经济发展。

  (三)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形势,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粮食企业的领导,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激发企业活力为中心,实现集团化、产业化经营,培育大型龙头粮食企业,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市场化经营能力,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更好地服务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确保粮食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针对收购市场发育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顺应市场化改革趋势,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市场化收购积极性。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市场化收购资金,解决多元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支持引导大中型粮食贸易、储备、加工企业直接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收购服务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制定科学有效的夏粮收购预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仓容调度,解决区域范围内仓容不平衡问题。推广预约收购,做好预检预购,引导错峰售粮,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大力推广候车室“一站式”服务,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和“满意粮”,防止出现区域性、阶段性 “排长队”和“卖粮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建立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信息档案,主动引导农企对接,鼓励各类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展订单收购,构建渠道稳定、运行规范、方便农民的新型粮食收购网络体系,促进“优粮优价”,提高种粮农民收入。

  (二)着力加强储备管理工作,构筑粮食储备新格局。针对粮食储备管理权责脱节、运行机制不健全问题,积极稳妥推动政府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政府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分开。厘清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储备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各方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如期完成省定各项改革任务。紧密结合城镇化加快推进背景下人口密度的现实基础和变化趋向,以及交通条件的新变化,科学确定政府储备布局,合理确定政府储备品种,完善以省级储备为主的政府储备体系,建立适当的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协同联动,增强储备服务应急保供和粮食宏观调控的能力,确保储备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三)着力推动“三链同构”,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粮食产业大而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供应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重点实施示范创建、内联外引、科技创新、装备提升等四项行动,着力构建以小麦、玉米、稻谷、油料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承接和运用现有成果,谋划建设新一轮重点项目,做实做好“五优联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充分发挥河南省粮油深加工扶持基金作用,运用现有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转化,继续深入推进主食产业化,加快延伸粮食产业链条。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四化方向”,开展河南粮油品牌集中宣传,不断提升河南优质粮油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扩大优质粮源基地种植面积,加快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打造高效安全快捷的优质粮油供应体系。到2025年,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基本实现我省由粮食资源大省向粮食产业强省的转变。

  (四)着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针对市场体系不健全、供应效率不高等问题,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布局合理的粮油交易市场网络,充分发挥国家电子交易平台省级联网市场作用,逐步形成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机结合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努力打造全国粮食交易和期货价格中心。加快发展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校对接等直采直供模式,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渠道。巩固和扩大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产销对接成果,促进省际间产销精准对接,畅通粮食购销渠道。实施“数字豫粮”工程,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粮食收购、质检、仓储、流通、加工、交易等环节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粮油产品网上销售,推动粮食购销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粮食质检机构、第三方检验机构和涉粮院校为建设主体,重点提升省市县三级质检机构的监测能力,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物流等环节监管,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体系,提升粮食市场和流通质量监管保障能力。健全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五)打通粮食物流通道,提升粮食物流能力。针对物流通道不通畅,转运效率的短板,打造公铁水联运物流体系。完善河南-华南、河南-华北、河南-华东、河南-西部跨省物流通道,省内沿淮河、沙颍河、唐白河等建设具备粮食转运的码头。建设适应散装散卸的立筒仓、浅圆仓等中转仓容及配套设施,不断提高粮食仓储和流通水平,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布局化,促进优粮优储。3-5年,具备粮食专业装卸能力的500吨级码头泊位达到20个,全省浅圆仓、立筒仓等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仓容突破1000万吨。

  (六)着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应急保供能力。针对应急基础设施落后、应急体系尚需健全、应急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加强摸底调查,编制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组织协调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体系建设,真正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强化各级政府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省、市、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形成逐级保障、层级响应、小灾域内自救、大灾区域救助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急救灾、处突维稳保供能力。依托军粮供应“主渠道”建设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以“综合保障基地”和“区域配送中心”建设为重点,开展全产业链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加快构建平战结合的军粮应急保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融入工作各环节,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的工作措施,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科学统筹谋划。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围绕构建完备的粮食储备体系、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信息化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积极对接和服务重大国家和省级战略工程,科学谋划一批支撑性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三)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聚焦保障粮食安全、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等重大事项、关键问题,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夯实各级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四)坚持依法管粮。加快《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起草进程,修订完善《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强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储备粮管理、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市场监管、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的根本改变,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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