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660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2-05-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
实施日期: 2012-05-0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Leuconostoc.mesenteroides subsp.mesenteroides)列入我部于2010年4月印发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允许平卧菊三七(Gynura Procumbens (Lour.)Merr)、大麦苗(Barley Leaves)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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