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2-12-16 点击:79
2022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局。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邮编:830002
电子邮箱:13619969290@126.com
附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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