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2-12-16 点击:79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2-12-15
失效/废止日期: 2022-12-28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2022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局。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邮编:830002

电子邮箱:13619969290@126.com

附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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