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4-13 点击:813
为更好地规范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省粮食和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0371-65683113;
二、电子邮件:ylzc114@163.com;
三、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1号 政策法规处,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
附件: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3.《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