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畜禽屠宰企业建设基本参数》的意见(鲁牧屠管函字[2020]39号)

来源: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20-09-23 点击:1090

发布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 2020-09-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牧屠管函字[2020]39号
实施日期: 2020-09-2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畜牧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和省畜牧兽医局印发的《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2年)》(鲁牧屠宰发[2020]5号)的精神要求,省畜牧兽医局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 《禽类屠宰与车间设计规范》(GB51219—2017),结合我省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年设计屠宰量100万头生猪等不同规模的畜禽屠宰厂建设的基本参数(详见附件),供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相关部门在指导检查和行政审批相关畜禽屠宰企业时参考,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罗青青,电话:0531-87198576,邮箱:sdstzc@163.com

    附件:

    1.畜禽屠宰厂建设面积基本参数

    2.畜禽屠宰厂配置设备基本参数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畜禽屠宰厂建设面积、配置设备基本参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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