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月末粮食库存预分解登统工作的通知(皖粮调网函〔2019〕17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04 点击:1249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9-03-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调网函〔2019〕1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安徽省粮油科学研究所: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部署,切实做好1月末和2月末统计库存预分解登统工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预分解登统工作的通知》(皖粮清查办〔2019〕2号),要求各地按时上报登统数据。截至目前,我省仅有马鞍山、黄山等少数几个市按时、准确上报了1月末预分解登统表,预分解登统工作总体工作进展较慢,上报的数据质量不高。为切实做好2月末预分解登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分解登统工作重要性

  粮食库存分解登统工作是粮食大清查工作的源头,直接关系到大清查工作的总体进度和质量。3月末分解登统数据是本次库存大清查数量检查的直接依据,不进行统计库存分解登统,本次库存大清查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分解登统数据不准确,将会严重影响大清查工作质量。3月末分解登统数据将在预分解登统基础上作适当调整。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预分解登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分解登统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数据错误、遗漏、重复等问题,为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准确填报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数据库

  2018年12月份,各地审核上报了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数据库,部分市县地方储备承储库点漏报,很多市县对是否为报账单位把握不准,把很多仅储存最低收购价粮食的库点错误填报成统计报账单位,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错误填报成非统计报账单位,严重影响预分解登统工作。我们根据近期各地上报的调整表,对照统计报表直报系统,对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数据库进行修改完善。请各市粮食局会同当地中储粮直属企业,认真对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数据库进行审核,特别要注意统计报账单位和实际承储库点信息是否准确,要与EXCLE版本分解登统表核对。3月4日前下班前反馈审核结果,并对结果负责。

  三、按时上报预分解登统数据

  请各市在认真做好2月份统计月报表的基础上,抓紧按照皖粮清查办〔2019〕2号通知要求的格式,通过Excle填报地方事权粮食和中粮集团、中垦集团等其他中央粮食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的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表(附表1-4 ),并将纸质和电子版带到省局举办的培训班上。我们将在培训班上现场指导各市通过大清查软件进行分解登统,确保2月末预分解登统数据准确无误。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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