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粮监〔2018〕138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2-29 点击:1309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监〔2018〕13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粮食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上海直属库、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9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59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更高的站位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风干物燥,粮食出入库频繁;临近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等诱发事故因素增加;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即将来临,一些单位和人员在安全方面容易产生麻痹松劲的心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四季度以来,全国粮食行业接连发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1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惨痛教训。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更高的站位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二、以更强的举措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结合“一规定两守则”,以严而又严、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的举措,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长抓常、落细落小,特别要高度重视常见隐患依然常见甚至视而不见的问题。

  (一)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制度并予以落实。

  (二)检查危险源识别及管控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是否根据周边环境变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生产工艺调整等因素,结合粮库出租专项整治,及时识别本单位和承租单位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备案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前交底和外包作业人员培训,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电工防护工具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安防监控、防爆电气、烘干机、输送机等设施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五)检查作业现场及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施药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是否统一协调出租库房及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承租单位整改问题。

  三、以更实的作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兵临城下”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一)加强各方联动。要结合实际,在明确责任制的基础上,着力探索优化齐抓共管机制,下功夫建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措施,形成多方联动工作格局。各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加强联动,主动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区域内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火灾防控。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和新技术、新手段相结合,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范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及时检查整改供电线路老化、违规拉线接线问题,防止输电线路过载、短路引发火灾。开展办公区、生活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治理,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着眼长远,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加强安全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深入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着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要认真总结“进博会”等有关重大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四、以更大的力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头,确保工作无盲区、责任不落空。

  (一)全面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原则组织整改。进一步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全方位约束的激励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二)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失职追责要求,认清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既是底线也是红线。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应急管理。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特别是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部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前置救援力量,提升响应速度。各单位结合实际,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四)严格信息报告。落实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各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两节”“两会”期间认真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落地,取得实效,我局将适时开展抽查。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周晶、王菁

  联系电话:52287399、32100362

  传 真:52287399 邮 箱:shgra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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