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4-11 点击:1340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春季安全防火工作,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省局制定了《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
2019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春季防火安全,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3月下旬起至5月末,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集中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火灾防范能力,确保行业领域春季防火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防火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库区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电气线路防火安全情况;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库区内火种管控情况;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强化重要时段防火工作。突出抓好清明节祭祀、春季烧荒、电路老化、用火用电等引发库区火灾的防范工作。加强库区巡逻值班,确保监控设备完好,并且全覆盖,密切关注库区周边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采取在库区内外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和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重点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加强人员消防技能和常识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各地各企业要在春季防火期间进行至少1次消防知识培训。
(四)加强消防应急演练。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积极与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医疗、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开展物资库房、露天囤垛火灾和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五)严格值守备勤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粮食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处于备战状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值班执勤人员要立即到场,指挥协调,能够迅速开展初期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遇有影响灾情立即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六)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和上级应急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安全、及时、高效将救灾物资保障到位。
三、工作步骤
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各地各企业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地本企业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各地各企业认真细致排查整治隐患,逐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春季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9年5月21日至5月24日)。各地各企业组织对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排查整治,深化部门协调。制定防火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确保隐患整改"五到位"。加强与各级消防和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真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完善保障措施,及时反馈信息。要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及时上报。
各地各企业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有关中省直企业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各单位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5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梁玉国 徐赫良
电 话:0431-885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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