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更新时间:2018-10-22 点击:1265
各市、州、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牧综合执法机构:
目前是全国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特别时期,近日省交通部门借助公路收费站配合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工作,为此,现要求各地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未经检疫进入流通领域的专项违法经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快速准备、积极应对。
各地要积极做好工作安排,布局检查范围和时段,组织人力和物力随时出击开展检查办案工作;各地要听从省上的调动和指挥,对发出的指令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办情况;各地要主动同辖区公路收费站取得联系,对接联络方式,做好共同查办工作的协调与合作。
二、加重处罚、做好补检。
各地对未经检疫和无证经营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行为要从重处罚,坚决打击逃避检疫等违法经营活动,做到先罚后检。有条件进行补检的,进行补检,合格的签发检疫合格证明;没有补检条件的,交由产地动监机构实施补检。
三、盯住重点、加强协作。
西宁市的城东区、城西区、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的互助县、平安区、化隆县、循化县、黄南州的尖扎县、海南州的贵德县、共和县、海北州的门源县、海西州的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乌兰县等都是动物贩运经营活跃地区,请有关单位紧盯这些地区,做好排查,做好协作,严格按农业农村部明电要求查办,共同打击违法调运经营活动。
四、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产地检疫服务工作。
我省现正处牛羊出栏旺季,各地特别是牧区要加大人员力量,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出栏牛羊的检疫服务工作。必要时,可在公路边设立临时检疫服务点,方便牛羊生产经营者做好检疫工作,用实际行动支持牛羊出栏和屠宰,为畜牧产业供给侧改革提供服务动力。各驻屠宰场(点)的检疫人员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增加检查频率,做到批批不漏检,发现屠宰收购、调运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五、发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
各公路检查站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工作,加大加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力度,加强与各地动监所联系,做好有关问题的核查和对接,处理好正常动物及其产品调运工作。
六、加强管理、落实措施。
各地要落实好“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指定公路通道管理规定的相关措施落实,加强事先备案和落地检查制度的执行,加强贩运经纪人的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各地要加强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度,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有效的保障畜产品安全。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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