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08-30 点击:1542
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强质量共治,促进质量发展,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
的良好质量发展氛围。省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2018〕131号)精神,制定了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青海省质监局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青海省质监局2018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
联系人:石彦军电话:0971-6161569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青海省质监局201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促进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省质监局在2018年9月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以提高质量发展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弘扬工匠精神,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氛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实施“一优两高”建设质量强省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百姓关注的重点消费品、地方优势特色产品、民生服务领域等,推动质量提升攻坚战。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重点地区,全力推进区域整治;聚焦广大民众反映强烈、质量事故频发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加大质量宣传力度,通过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在“质量月”期间要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即时宣传。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引导群众关注质量,关注品牌,树立全社会质量品牌意识。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提高一线员工和产业工人的质量素质和能力。
(五)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动质量发展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质量共治局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指导广大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月”活动,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开展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促进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推动群众共建共享质量。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要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要注重活动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各自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采用新闻稿、专题报道、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主题及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任务和职责,狠抓落实,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各部门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局质量处。
附件2
青海省质监局2018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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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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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活动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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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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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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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以技术创新推动质量提升》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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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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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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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第三届青海省质量奖获奖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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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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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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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40次QC小组优秀成果巡回宣讲(相关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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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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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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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一批地方标准。组织第三方机构重点对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标准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情况,标准结构合理性以及主要内容可验证、可操作性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编制评价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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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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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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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交流观摩活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领跑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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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认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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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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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提升行动,面向公众宣传电梯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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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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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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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中标院专家就新《标准化法》、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及《企业标准体系》等系列标准进行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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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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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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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周)活动”,邀请人大、政协、生产企业、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记者走进实验室检验现场,通过专家讲解和现场参观,宣传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相关知识,通报检验结果,讲解产品使用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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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所、质检所、
盐化工中心、纤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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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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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电梯、锅炉使用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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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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