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2-27 点击:1405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现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省食品安全协调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食品安全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宏观政策研究,理清监管边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评价,牢牢把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遵循“四个最严”为统揽,以落实“党政同责”为引领,以夯实“四有两责”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推进“双安双创”为抓手,着力打造“食安甘肃”品牌引领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目标管理,全面推动责任落实
(一)统筹安排部署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食品安全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近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制定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二)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打造“食安甘肃”品牌引领行动总体要求,制定2019年市(州)政府、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重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提请省政府领导与各市(州)政府、省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导向,推进责任落实。
(三)探索考核评价新机制。制定2019年市(州)政府、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法,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抓好考核问题整改。依据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专项督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改意见,靠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督促各市(州)政府制定2018年度省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整改方案,分析失分原因,完善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五)制定《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规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和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能。
(六)修订《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按照省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组建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及工作需要,整合全省科研院校、检验机构、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家资源,组建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为食品安全政策研究、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食品安全考核评价、食品安全产业发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根据有关部门职能调整情况,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形势任务,修订《甘肃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就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内容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切实增强风险会商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九)有效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适时召开省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全省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审议食品安全重要文件。及时召开省食安委办联络员或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工作。
(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编印《食安甘肃动态》,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省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了解掌握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推动“食安甘肃”品牌建设。《食安甘肃动态》由省食安办统一采编,并呈送省政府领导、省局领导,抄送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及食安委。
三、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提升保障能力
(十一)编制《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梳理总结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绩,分析研判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高水平、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十二)出台“食安甘肃”建设方案。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制定出台“食安甘肃”建设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举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培训班。会同省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全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专题培训班,组织14个市(州)和部分县(区)政府分管领导50余人参加培训,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夯实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基础。
(十四)开展第三方食品安全调查。依据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全省城镇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率和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调查,找准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决策作出科学研判。
(十五)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问题整改督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终评准备。依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对提前申报的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开展跟踪评价,对不再符合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强化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共治
(十六)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边界。加强宏观政策研究,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有关部门开展研讨,进一步明确食品运输和仓储、散装原料、畜禽屠宰后运输、建筑工地食堂、餐厨废弃物、毒蘑菇监管等部门职责和具体措施,理清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具体政策,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十七)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甘肃省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内部员工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新闻宣传和食品安全科普工作,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协管员报酬,延伸监管触角,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力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共担责任,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十八)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织开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重点督查“一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一条例”(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一办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四实施意见”(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地沟油”治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十九)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工作部署,结合甘肃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产业发展成绩,发布解读“食安甘肃”建设方案,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积极营造共治氛围。
(二十)开展打击食品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农资生产经营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环境。
附件: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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