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6-06 点击:1106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函〔2018〕28号)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统筹做好“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
(一)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畜禽肉、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以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杂店、便利店、土特产店为重点对象,着重开展销售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各类旅游活动组织开展的地点、规模,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要以活动的举办地,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旅游度假消费地为重点区域,以旅游团餐、农家乐、百家宴、地方特色饮食店、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零售药店为重点场所,以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人员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的监督巡查力度,强化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要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的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好节日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销售的监管工作。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广泛深入宣传,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大合力
利用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旅游活动等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时令饮食特点,及时发布餐饮消费预警信息。要发挥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宣传、引导作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管理,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要在假日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监测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强化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市局及各直属单位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分别于2018年4月29日、2018年6月14日前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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