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宁卫计审批〔2018〕60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4-27 点击:1099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4-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卫计审批〔2018〕6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银川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明确单纯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销售(配送)企业是否纳入卫生行政监管职责范围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相关管理要求、管理范围、违法情形和处罚条款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银川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的法律适用问题,请向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机关进行请示。

  三、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实践中其他涉及法律法规适用及监管权限等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执行。

  此复。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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