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的通知(甘卫食品便函〔2021〕9号)

来源: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3-16 点击:659

发布单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3-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卫食品便函〔2021〕9号
实施日期: 2021-03-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省疾控中心,省营养学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甘肃省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方案》《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学习《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地要根据《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的规范要求,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建设,推动我省餐饮业转型升级。要在本辖区的医疗卫生单位率先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教育、市场监管部门,选择有条件的学校结合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建设学校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点。省营养学会要开展餐饮服务企业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的培训,推动我省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省疾控中心要与省营养学会合作,充分发挥省级营养健康专家的作用,探索开展营养健康食堂与营养健康餐厅的评估、认证工作。

  三、各地要将《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纳入年度营养宣传周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行业管理和引导作用,协调动员院校、学(协)会、企业等社会力量,组织营养健康志愿者,宣传营养健康知识,推进营养食堂与营养餐厅示范建设,不断满足居民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要求。

  四、各地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食堂与营养健康餐厅的示范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有关信息。

  五、省卫生健康委将把各地贯彻落实《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情况,以及营养健康食堂与营养健康餐厅示范点的建设情况,纳入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督导考核。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    胡胜

  联系电话:(0931)4818092    手机:18919810622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函﹝2020﹞ 975号)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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