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财〔2018〕8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4-19 点击:2261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4-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财〔2018〕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安排,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8〕249号)要求,省局将组织开展《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赣发改规划〔2018〕2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发展规划已于2017年2月3日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7〕9号文件印发,属省重点专项规划。

  二、请你们对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财〔2017〕24号)任务分工要求(详见附件),紧紧围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做好自查和中期评估工作,并对照规划目标和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形成评估报告。中期评估所采用数据截止时间点为2018年6月30日。

  三、请你们于2018年7月2日前,将评估材料和评估报告报送省局规划财务处(纸质件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联 系 人:万勇

  联系电话:0791-88158037;0791-88158061(传真)

  电子邮箱:931600791@qq.com

  附件: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财〔2017〕24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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