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食品快速检测车项目后期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函〔2018〕42号)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05 点击:2010

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食药监办函〔2018〕4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省县级食品快速检测(检验)车项目已经全部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根据《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及车载设备配置方案》要求,现就此项目后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招标采购工作完成以后,要督促、协调好各县级局,及时县级食品快检车的验收、付款相关事宜。

  二、已经完成验收工作的各县级局,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做好已经验收合格的车及车载设备的付款工作。

  三、已经完成付款的各县级局,要及时与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联系,进入项目库,填写相关资料,完成此项目全部工作。

  四、正式投入使用的县级食品快检测车,要按照省局有关规定,管理办法做好车辆运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车的作用。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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