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3-07 点击:1275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水产)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厅制定了《2018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增加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源头治理,大力推进绿色化发展
(一)加快高标准农田绿色转型。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18年底累计完成60%以上“两区”地块划定任务。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基础牢固、绿色生态、循环利用、产村融合、产品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50万亩以上。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继续实施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点。
(二)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打造“一园四区”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加快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计划,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贴试点。扎实推进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行以种定养、种养循环,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模式,深入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落实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责任。继续开展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创建。
二、强化过程管控,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
(四)完善标准体系。抓紧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健全重点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储藏运输、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农业地方标准,支持市县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技术规程。2018年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30项。
(五)加大标准应用推广。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内容和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标准。以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大力培养明白人,印发明白纸,将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在田间地头、圈舍鱼塘。
(六)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2018年新建和改造提升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200万亩、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0个、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现代农业示范市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要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七)强化体系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监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服务能力,2018年新建乡镇标准化监管服务站150个。2015年(含)以前投资建设的市县两级质检机构,应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加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技术实训、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升检测能力,新认证质检机构20家。
(八)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农资打假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重点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种植业以菜果茶为重点,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整治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畜牧业以畜禽养殖重点地区和问题多发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生鲜乳非法收购和储运、私屠滥宰、不执行兽药休药期等行为。渔业以斑点叉尾鮰、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行为。
(九)扩大追溯管理覆盖面。扎实做好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国家追溯平台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融合。率先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规模主体实施追溯管理,2018年新增1000家生产经营主体、1800个产品入驻省级追溯平台,生猪追溯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牛羊、禽类、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追溯覆盖面。
四、加强隐患排查,大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十)强化监测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力度,抽检全省144个县种养殖基地、屠宰场(厂)和市场的5大类产品120个品种114项参数。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结合风险监测情况,对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等重点对象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继续强化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监测结果会商和通报约谈机制,充分运用监测结果指导生产、防范风险,全年省级监测样品量达到2.8万个以上。
(十一)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动应急处置科学化和规范化。持续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编发舆情信息。科普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十二)推进社会共治。全面推行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等制度,鼓励支持举报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打造优势品牌,大力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竞争力
(十三)持续发展“三品一标”。大力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扎实开展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区创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增加优质品牌农产品供给。2018年“三品一标”数量达到5300个,建设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8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率、绿色食品续展率分别保持在60%和70%以上。
(十四)深入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结合“四区四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孵化、品牌提升、品牌创新、品牌整合、品牌信息“五大工程”,培育壮大“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农产品品牌体系。积极参加中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持续做大做强川粮、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猪等“川”字号知名农产品品牌。2018年向社会公开推介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50个。抓好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品牌产品动态管理。
(十五)积极开拓品牌农产品市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和“川货出川”行动部署,进一步提高“川”字号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举办“我的品牌我推荐”为主题的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办好茶博会、泡菜博览会、菜博会等特色品牌展会,用好农交会、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等营销推广平台,实施好“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通过益农信息社、知名电商平台,拓展线上营销推广,为品牌亮好相、发好声、聚好光。
六、深化“两个创建”,大力创新制度机制
(十六)注重创建实效。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已授牌的市(县),要继续强化工作保障,创新监管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提升监管水平。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分级管理模式,抓实属地责任落实。
(十七)严格考核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2015年省政府认定的第三批3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开展资格复审,不达标的,报请省政府取消命名并摘牌。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一律摘牌。
(十八)突出示范引领。总结提炼在创建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示范样板。开展宣传报道,加强县域间学习交流,推广应用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是新时代赋予农业系统的新使命。各地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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