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7-22 点击:1000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稳步推进奶业强省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牧便函〔2020〕488号)统一部署,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保障我省奶业振兴发展良好态势。以生鲜乳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安全隐患排除为目标,持续加大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三个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属地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发证行为和信息录入,积极推进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机制,提高精准化管理水平;坚决取缔不合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0年7月至11月
三、整治重点
(一)奶畜散养户监管情况
1.奶畜散养户及从业人员登记和日常监管情况,重点核查奶畜养殖散户生鲜乳交售和流向情况。
2.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监测情况。
3.奶畜散养户生鲜乳违法添加及查处情况。
(二)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许可及监管情况
1.严格奶畜养殖场、收购站、运输车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情况;严格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运输车准运证发放、换证情况;严格收购证和运输车注销、吊销和关停并转情况。
3.生鲜乳收购秩序监管及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化应用情况
1.各市2020年度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2.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系统中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信息审核情况;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出证情况,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可追溯情况。
(四)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等制度落实情况
1.生鲜乳购销合同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2.购销合同在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填报、审核情况及信息更新情况。
3.对制定购销合同的乳品加工企业调研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市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行动,认真组织,确保取得实效。要对照整治任务清单,紧扣重点环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要创新检查办法和检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真实情况,解决突出问题。要及时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总结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省级将根据工作进度,组织专家对重点市、县开展明察暗访。
各市自查报告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请于10月25日前上报厅畜牧兽医局,省局汇总后上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附件: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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