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3-07 点击:1508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3-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川编办发〔2017〕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省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饲料行业属工业行业,涉及化工、机械、食品等多个领域,近年来,全国部分饲料生产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粉尘爆炸、锅炉等特种设备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我省敲响了安全警钟。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行业的特殊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饲料行业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理念,把饲料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牢牢把握重点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饲料行业实际,牢牢把握影响饲料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制度管理。要求企业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粉尘防爆安全措施及定期巡查(检)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二)生产管理。重点做好粉尘防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各项要求,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应具有防爆功能,压力容器经过有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合格。认真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落实消防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和设备,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三)原料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中需要安全管控的原辅料物质,如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物质,亚硒酸钠等危化品,油脂等易燃易爆物质,要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管控、贮存和使用,生产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检化验管理。强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试剂的管控。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同时开展高温或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要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

  (五)人员管理。明确生产安全岗位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国家规定的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强化岗位操作规程培训落地,确保每一个岗位员工熟悉掌握。

  三、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县级饲料管理部门每半年、市级饲料管理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省级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细化到具体岗位、安排到具体人员。

  (二)敢于动真,务求实效。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要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各地要通过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检查融于饲料监管的执法检查中,贯彻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着力提升饲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地贯彻本通知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农业厅饲料处。

  联系人:严华 联系电话:028-85545641

  附件:饲料安全生产检查表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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