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2-11-30 点击:89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2-11-30
失效/废止日期: 2022-12-31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发送至:houwentao@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11。请在信封注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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