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1〕5号)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 更新时间:2021-02-25 点击:97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
发布日期: 2021-02-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市监特设(司)函〔2021〕5号
实施日期: 2021-02-2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特种设备处(局):

    现将《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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