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9-07-22 点击:1197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9-07-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及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我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fsxzc@mofcom.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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