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6-12-14 点击:3574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1-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实施日期: 2017-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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