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8-11-09 点击:1686
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活动,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邮编100053)。
传真电话:010-68311979。
电子邮箱:tsszcec@cfda.gov.cn。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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