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5-07-10 点击:2655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4-10-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你会《关于将酪蛋白酸盐(钠、钾、钙、镁)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建议》(中国食协〔2014〕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酪蛋白是天然存在于牛乳中的主要蛋白质,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是将酪蛋白通过酸度调节、中和、干燥制成的乳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规定乳蛋白可以作为食品原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GB2760-2011)已将酪蛋白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因此,酪蛋白酸钾、酪蛋白酸钙、酪蛋白酸镁可以作为食品原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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