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9-08 点击: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乳糖酶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5-氯-2H-苯三唑-2-基)-6-(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乳糖酶等7种“三新食品”公告文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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