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质安发[2013]11号)

更新时间:2013-12-06 点击:1738

发布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 2013-03-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质安发[2013]11号
实施日期: 2013-03-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登记审查和核查员注册管理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修)订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和《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邮件:dbch@agri.gov.cn。

  附件: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规范》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

  3.《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管理办法》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3年3月1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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