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废止《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3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2-11-22 点击:63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22-11-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3号
实施日期: 2022-11-1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经研究,我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2008年8月1日发布)中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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