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6-28 点击:996
唐剑飞:
你2013年5月23日向我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行业标准《干海参(刺参)》(SC/T 3206-2009)“3.1.3 食品添加剂:仅允许使用食盐,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中,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包含不允许使用蔗糖和其他物质。
特此函复。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