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3-06-28 点击:1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推进《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以下简称“行风规范行动”),方案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制定本省“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风规范行动”取得实效。有关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张杰、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2800、59191431
传 真:010-59191855
电子邮箱:shyjjdch@agri.gov.cn
附件: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方案
农业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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