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标准 “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告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10-27 点击:95

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10-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2-10-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2022年度全省在商业银行服务、冰葡萄酒、杂粮和精炼石油产品等4个产品和服务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现予以通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标准 “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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