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经道路运输动物进入本省指定通道的通告(粤府函〔2021〕267号)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09-01 点击:525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8-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府函〔2021〕267号
实施日期: 2021-08-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徐闻海安新港等23个省际公安检查站为经道路运输动物进入我省的指定通道(名单详见附件),运输动物(猪、牛、羊、家禽等)进入广东省的,需从指定通道运入,接受防疫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运入动物指定通道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广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