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实施流向及处置登记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1〕36号)

来源: 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更新时间:2021-02-02 点击:817

发布单位: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21-01-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肺炎防控办〔2021〕36号
实施日期: 2021-01-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实施流向及处置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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