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1-06 点击:655

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1-05
失效/废止日期: 2021-01-17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全面实施以及我委权力清单调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权力清单,我委组织全市执法机构及相关法律专家起草了《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及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1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市民朋友登录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在网站首页“政民互动”下“民意征集”板块中查看《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及说明文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ianduchu@wjw.beiji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字样。

    (二)通过信件邮寄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字样。

    请针对《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宝贵意见将会被认真研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请点击下载查看:

       制定依据(裁量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