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安办函〔2020〕53号)

来源: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09-30 点击:1493

发布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苏安办函〔2020〕53号
实施日期: 2020-09-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港爆炸等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现将《江苏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江苏省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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