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沪府办〔2020〕52号)

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9-09 点击:703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8-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府办〔2020〕52号
实施日期: 2020-08-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沪食药安办〔2020〕11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2017年12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沪府办〔2017〕72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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