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09-26 点击:466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3日印发的《厦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厦府办〔2017〕32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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