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苏市监法〔2020〕120号)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5-11 点击:871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5-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苏市监法〔2020〕120号
实施日期: 2020-05-1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不一致的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5件(目录见附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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