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4-20 点击:95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年”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要求,扎实推进我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法律法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实施,全面提升“两类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素质,促进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双落实”,有效保障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经省局研究决定,组织“两类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抽查考核的单位、人员及数量
(一)监管部门。各市、县(区)、所,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管人员。
(二)食品企业。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安全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和质量、检验、生产、采购供应、销售等部门负责人。
(三)企业参考人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参考人数不得少于10人;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参考人数不得少于3-6人;季节性停产和长期停产企业都必须参加考试,参考人员数参照上述企业要求执行。
二、抽查考核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
(一)学习内容。各级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学习国家总局网站法律法规题库知识和省局食品生产处印发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导丛书》(政策法规篇、食品安全标准篇、专业技术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总局网站法律法规知识题库内容。
(二)组织实施。法律法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4-8月份为学习培训阶段。各市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抽查考核工作方案计划,组织辖区“两类人员”采取网络培训、专题讲座、大课堂、个人自学、模拟考试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
2.9-10月份为学习考核阶段。各市监管部门组织辖区食品监管人员进行考试,考试题自拟,考试成绩存档。同时,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总局抽考平台网上考试。
3.11-12月份为抽考验收阶段。省局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对“两类人员”现场试卷考核等形式,对各市组织抽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试卷考核成绩和企业管理人员网上考核成绩,综合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三)工作目标。监管人员参考覆盖率要达到100%,成绩合格率100%。企业参考覆盖率要达到100%,参考人员成绩合格率要达到100%。企业管理人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三、抽查考核工作要求
组织“两类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监督抽查考核,是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年”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全省开展的“三创四建”活动,周密计划,严密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充分应用学习考核这个抓手,激发调动“两类人员”学习参考积极性,为保障全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两类人员”抽查考核工作总结报省局食品生产处。
联系人:王瑞刚
联系电话:0311-67565052
邮箱:15931111999@163.com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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