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决定

来源: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6-08 点击:848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6-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6-0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2020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2007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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