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沪食药安委〔2020〕2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4-15 点击:1570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4-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安委〔2020〕2号
实施日期: 2020-04-1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6〕43号)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市食药安办起草编制了《上海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和辖区实际,对照清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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