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皖农渔函〔2020〕330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13 点击:838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4-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渔函〔2020〕33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电子信箱:747291228@qq.com。

    2.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230001)。

    3.电话:0551-6265377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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