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76号)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9-06-14 点击:1888

发布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19-06-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应急〔2019〕7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省直管县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商改联办函〔2019〕1号)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附件1)及《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我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行“阳光”文明执法、克服“任性”检查,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完善“一单两库”资料,分级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抽查,并将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任务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监管平台完善覆盖本层级、与检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并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还应根据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信用分类监管具体制度和措施等。具体任务是:

  (一)省应急管理厅。

  1.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处室职责分工,于6月20日前健全完善本处室、单位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填报附件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填报附件4),并将相关材料报执法监督处汇总。

  2.执法监督处组织相关处室于6月30日前利用监管事项平台,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年度随机抽查执法对象抽取工作。

  3.厅有关处室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于6月30日前制定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4. 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根据监管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检查工作指引(按照附件5样式),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于9月20日前报执法监督处汇总。

  5. 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严格按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落实随机抽查和结果公示等工作。

  (二)各市、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监管事项平台中与本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填报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随机抽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录入监管平台,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

  三、规范执法,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实效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检查工作指引等开展抽查,规范执法行为,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请各市、省直管县应急管理局于6月30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和联系方式、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及“一单两库”健全完善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监督处。厅执法监督处将组织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孙明聪,联系电话:0551—62998731,传真:0551-62999522,电子邮箱:13309645858@163.com。

  附件: 附件1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

  附件2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3监管对象模板

  附件4执法人员信息模板

  附件5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样式)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1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